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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会费的二次通知

根据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2016年学会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个人会员会费: 理事500/年,常务理事1000/年,副理事长2000/理事长5000/年;

单位会员会费:会员单位2000/年,理事单位10000/年,副理事长单位20000/年,理事长单位50000/年。

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所在单位为单位会员并已按会员管理办法缴纳单位会员会费的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请尚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和单位按通知要求于1231日之前将会费寄至学会 (务必注明具体汇款单位、汇款人、地址、邮编,已便寄发票)

 

银行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海福巷支行

  位: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

  号:4301017209100050194

 

邮局汇款:

  编:210007

  址:南京市海福巷1

收款人:杨露



附件:会费缴纳二次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