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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岩土力学于工程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员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会员类别

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两大类。

第二条           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青年学生会员高级会员授予担任学会理事(含)以上职务的会员。荣誉会员授予为学会的发展做出长期突出贡献的会员。青年学生会员为无工作单位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第三条           团体会员分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拥有10名(含)以上个人会员的单位可申请授予会员单位,拥有3名(含)以上理事或1名(含)以上常务理事的单位可申请授予理事单位。

第四条           本会个人会员自动由秘书处注册为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会员。

第二章           入会程序

第五条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并对会员资格按规定进行审查。

第六条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网上申请:登录学会网站(www.jsrme.org)网站会员注册→学会会员注册→学会秘书处审核→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           团体会员入会程序。网上申请:登录学会网站(www.jsrme.org)团体会员申请→学会秘书处审核→常务理事会审批→颁发证书、授牌。

第三章            会员会费

第八条           按时交纳会费是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第九条           学会每年于3月底前收取会员会费和理事单位会费。

第十条           缴费方式有银行汇款、缴纳现金等方式,并由学会财务部开具会费收取票据。

第十一条      会员赞助是学会发展的重要渠道。本会接受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各种形式的赞助,如会费捐赠、会议赞助、承办会议、项目合作等。

第四章           权力与义务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权力

1、持有本会颁发的会员证书,使用本会会员称号;

2、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青年学生会员除外);

3、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咨询、培训、科普等各类学术活动,优惠获得本会主办或通过本会征订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4、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刊物和会议上发表论文;

5、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省级青年科技奖、优秀论文奖、工程科技奖等奖项的评选;

6、推荐成为江苏省科协、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各类奖励的候选人

7、参加本会的各种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8、要求本会在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服务或培训等方面给予协助

9、对本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开展的各类学术、技术活动;

3、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名誉会员除外)。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权力

1、拥有本会颁发的铜牌,使用本会会员称号;

2、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会议的承办权和冠名权;

3、根据本会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和分配原则,推荐本单位的代表为理事候选人;

4、优先、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技术性、工程性和政策性等咨询服务;

5、优惠获得本会主办或通过本会征订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6、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科学技术、工程技术等科技奖项的评选;

7、推荐成为江苏省、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各类奖励的候选组织或机构;

8、根据需要,要求本会在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协助

9、对本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活动和科普活动,动员和支持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撰写论文;

3、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五章           会籍管理

第十六条      会员发展及时在网上进行。个人会员审批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内,团体会    员审批时限在1个月以内。

第十七条      会员年度注册、缴费工作每年三月份集中办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